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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合法吗?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?

   日期:2020-10-23     浏览:350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一般情况下,经过审核批准后,村民对某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,不像城里的商品房只有70年使用权。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村里也
一般情况下,经过审核批准后,村民对某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的,不像城里的商品房只有70年使用权。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村里也是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的。像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六条就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收回的一些情形,而且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也作出了规定。

哪些情况宅基地使用权将被收回?

1、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。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,比如:修建公路、建广场、公园等等,但是,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。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。

2、乱用宅基地,改变宅基地用途,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。比如,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,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,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。

3、因撤销、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。比如,农民搬家了,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,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。

4、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,也会被收回。

5、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,也会被收回。

6、房屋拆迁两年以上,不建新房的,也会被收回。

7、房屋的主人死亡,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,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。

在前六种情况下,收回宅基地的,要报到原来批准宅基地的政府部门批准,才能收回宅基地,否则不能收回。
 

农村宅基地可以转让吗?

(一)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:

1、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(含宅基地)。

2、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。

3、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,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。

4、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。

5、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,地随房一并转让。

(二)如何认定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

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,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。因为根据《宪法》第十条,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,其所有权属于集体,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,对于宅基地所拥有的是用益物权,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因此其私自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。

但是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五十一条,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,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,该合同有效。也就是说,如果经过了农村集体组织同意,应当认定合同有效。反之,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。不难看出,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,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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